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水平,增强社会组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5月24日,梅州市民政局召开全市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以会代培方式,对相关全市性社会组织负责人近240人进行政策法规和财务管理知识培训。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房焱民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房焱民副局长在动员讲话上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意义,牢记社会组织的初心使命,充分把握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按照社会组织的公益属性和非营利属性,加强自身规范性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二要加强党建引领,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树牢依法治会观念,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不断夯实社会组织发展基础;三要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抓好巡察整改落实,推动社会组织行稳致远;四要珍惜学习交流机会,遵守培训纪律,确保本次培训取得实效。
随后,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李国平科长围绕社会组织规范管理这一主题,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和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剖析目前社会组织存在问题,对年度工作报告、名称管理、涉企收费、评比表彰活动、慈善组织善款筹集使用、财务管理等工作进行讲解和指导。
此次会议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切实提高了社会组织负责人对社会组织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认识,增强了依法办会意识,提升了综合素质和服务发展本领,为推动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