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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和梅州市人民政府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本网   2013-01-23 14:57:18   点击:- 【 字体: 】  

丰府办〔20131  

 

 

 


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和梅州市人民  

政府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  

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埔寨农场,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丰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梅市府〔20137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镇(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印发丰顺县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丰府办〔201270号)要求,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好本单位行政审批目录的落实和情况上报。  

二、各单位要对照省第一、二批目录和市第一批目录中关于下放或委托县政府审批的目录内容,全面、主动承接省、市下放或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并纳入本单位的审批事项中。  

三、针对各单位第一次上报的行政审批目录中存在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或者委托的力度不够的问题,要参照市直对应部门的做法,再次认真研究、清理本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对没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依据或上级明确要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对行业管理、社会生活服务管理等职能逐步转移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根据本单位的开展行政审批或行政执法的实际情况,对乡镇执法能力作出评估后,研究提出下放或委托给乡镇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各单位要在全面研究的基础上,重新审核拟承接上级和自身需保留、取消、转移、下放或委托乡镇的行政审批事项,汇总后重新填好目录表(已于20129月下发),于 2013    3    1   前报送县审改办(设在县编委办)。联系人:郑耀赞,联系电话(传真):6688535
 





参考资料附件.doc

   

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        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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