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部署要求,根据《梅州市加快推进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梅市府函〔2023〕39号)和《关于做好〈梅州市镇(街)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第一批)〉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将部分县级政务服务事项(53项)下放(委托)镇级人民政府实施,其中32项来源于《梅州市镇(街)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第一批)》,21项来源于镇人民政府申请下放事项。各镇人民政府和县直业务主管部门要依照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衔接沟通,确保下放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抓好衔接落实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各镇人民政府和县直业务主管部门完成下放事项的交接工作。根据《丰顺县深化乡镇体制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下放镇级工作方案》(丰府办函〔2021〕32号)文件要求,各镇人民政府和县直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印章移交(收回)、委托书签订工作。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持一份,报县委编办、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备案一份。对委托实施事项,要细化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执行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划分、监管措施委托期限等。对下放实施事项,自下放之日起,相关法律责任由各镇人民政府承担,原实施机关负责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实施的指导、培训和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自交接之日起由承接部门按职责权限办理相关事项,下放或委托部门已受理的继续完成办理。
二、扎实做好系统配置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和县直业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的系统配置工作,确保下放事项能通过系统正常流转。县直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系统操作员对下放事项做好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延伸配置和梅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前移配置工作。各镇人民政府组织系统操作员对下放事项做好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承接配置和梅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前移办理人配置及实施配置等工作。
三、加强培训指导和监督管理。县直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增强乡镇人民政府承接能力,要指派业务骨干对乡镇综合窗口人员使用梅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受理流程、事项实施配置、窗口服务规范等进行现场指导和培训,各镇各部门要强化沟通联系,乡镇人民政府综合窗口人员真正掌握和熟悉业务,确保下放事项运行畅通无阻。县直业务主管部门要依据数字政府建设强化数字化支撑,密切跟踪下放事项实施情况,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下放事项的监管,及时纠正乡镇存在的问题,要定期对实施工作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调整完善的建议。
四、依法依规做好承接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将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基层清单管理并上墙公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制订具体实施措施,主动配合县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做好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严格依法规范办事行为,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推动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丰顺县下放(委托)镇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第二 批)
丰顺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丰顺县下放(委托)镇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第二批).xlsx
政策解读:关于《丰顺县下放(委托)镇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第二批)》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