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埔寨农场,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丰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根据《广东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通知》(粤职转发〔2017〕1号)和市、县有关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17项涉企涉民证明事项,现予公布。
各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取消的涉企涉民证明事项,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出证部门也不再开具。用证部门要制定具体的便民替代措施,出证部门要加大证明信息网上公开或互通共享的力度。
丰顺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