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
和监督管理情况自评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6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或变相实施了《丰顺县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2016年版)》(丰府办〔2016〕39号)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减行政审批环节、条件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审批,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县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丰顺县县直有关部门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6688316
来信地址: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县行政中心大楼三楼县编办收
邮 编:514300
电子邮箱:fssydj2009@163.com
丰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县直有关单位2016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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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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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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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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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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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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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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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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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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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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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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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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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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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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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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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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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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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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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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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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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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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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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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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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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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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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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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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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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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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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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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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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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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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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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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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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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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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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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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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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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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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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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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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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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外事侨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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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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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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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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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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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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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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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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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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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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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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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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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史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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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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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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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丰顺县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丰府办〔2016〕39号)保留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县直单位。未有链接的单位,在本单位公告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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