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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丰顺县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布(第五期)

来源:本网   2020-12-30 10:27:35   点击:- 【 字体: 】  

  丰顺县2020年组织对全县范围内生产经营的各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共计4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现将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1.丰顺县永合干货副食店经营的精品鸡蛋(购进日期:2020年11月5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检测机构为广东省检迅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丰顺县增记水果店(巫劲松)经营的橙(购进日期:2020年11月8日),丙溴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测机构为广东省检迅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3. 丰顺县潘田镇惠丰百货店经营的鸡蛋(购进日期:2020年11月8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检测机构为广东省检迅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针对抽检不合格产品情况,县食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大市民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丰顺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 2020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布第五期.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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