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全县落实民生实事食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第四期抽检信息共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类、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品、水果、调味品、鲜鸡蛋等11个品类合计61批次样品,其中抽检样品合格60批次,不合格1批次。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酒类不合格1批:丰顺县大龙华镇琼洁购销部经营的中国·泸州泸帅老窖酒厂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四川浓香型白酒500ml/瓶(生产日期:2016年10月30日),总酯(以乙酸乙酯计),0.99 g/L。项目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处理情况:
针对抽检不合格产品情况,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大市民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附件:丰顺县2021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布(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