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顺县市场监管局成功办结一宗公交机动车检测机构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案件,罚没金额人民币15000元整。
一、领导重视,反复讨论。7月7日,在接到市局案件移送函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案件调查研讨会,召集执法人员对执法重点、路线安排,人员安排等进行反复研讨,最大限度保证人员安全及取证全面。
二、行动迅速,锁定证据。接到案件信息后,我局执法人员迅速行动,于当天下午到达违法场所进行执法取证,避免证据遭到主观客观等因素破坏;执法人员根据函件信息调查该检测站检验的两部车机读照片,特别是对先不合格后重新上传的图片进行反复对比。对该站站长及员工进行现场简单询问,用U盘拷贝涉案车辆照片并作好现场笔录初步锁定证据。
三、部门联动,及时上报。在案件办理中,执法队积极与质量认证监管股等职能股室沟通联系,咨询专业性问题。在案件定性时,对法律适用性进行案件研讨并积极咨询市局执法监督科进一步定性,保证案件定性准确性。7月15日,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发出处罚告知书,对其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告知。日前,涉案企业缴纳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