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两会”和节日食品药品安全监督职责的相关精神。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成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对全市15家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严厉打击不法分子伪造《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性文件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骗购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等二类精神药品的行为。
此次检查主要针对2014年以来所有第二类精神药品购买方资质的真实性进行核对确认,检查发现我市15家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均已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目前暂未发现违规销售的行为,但个别企业存在对购买方资质审核记录不够完善情况。通过特殊药品经营企业自查及系统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管理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了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科学管理和依法经营意识,规范了我市特殊药品经营秩序,确保特殊药品在合法渠道内流通。在今后监管工作中,我市将继续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销售管理,对未按照规定对购买方资质进行审核确认或违规销售的行为将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市局药品生产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