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 顺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
丰国土资听告字[2017]284号
埔寨镇埔北村红星、向阳小组、阳光经济合作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们社共有的集体土地3.5435公顷,其中:旱地0.0099公顷、园地3.2623公顷、养殖水面0.2713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邮编:5143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丰顺县国土资源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0日 丰 顺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
丰国土资听告字[2017]285号
埔寨镇埔北村红星经济合作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社集体土地1.076公顷,其中:旱地0.0048公顷、园地0.4869公顷、林地0.4145公顷、养殖水面0.1698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邮编:5143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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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30日 丰 顺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
丰国土资听告字[2017]286号
埔寨镇埔北村向阳小组经济合作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社集体土地7.9915公顷,其中:旱地0.5905公顷、园地3.0852公顷、养殖水面0.0029公顷、未利用地4.3129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邮编:5143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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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30日 丰 顺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
丰国土资听告字[2017]287号
埔寨镇埔北村埔东经济合作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社集体土地13.7公顷,其中:旱地2.5098公顷、园地2.8066公顷、养殖水面2.6757公顷、建设用地0.0024公顷、未利用地5.7055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邮编:5143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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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30日 丰 顺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
丰国土资听告字[2017]296号
汤西镇新岭经济联合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社集体土地1.1318公顷,其中:水浇地0.4944公顷、林地0.4619公顷、养殖水面0.0330公顷、建设用地0.1425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邮编:5143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丰顺县国土资源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0日 丰 顺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
丰国土资听告字[2017]297号
汤西镇新岭村栅仔第十二经济合作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社集体土地0.2247公顷,其中:水浇地0.1544公顷、养殖水面0.0703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邮编:5143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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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30日 丰 顺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
丰国土资听告字[2017]298号
汤西镇新岭村栅仔第十五经济合作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社集体土地0.7148公顷,其中:水浇地0.6346公顷、养殖水面0.0802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邮编:5143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丰顺县国土资源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0日 丰 顺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
丰国土资听告字[2017]299号
汤西镇经济联合总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社集体土地0.0287公顷,其中:养殖水面0.0100公顷、建设用地0.0187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邮编:5143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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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30日 丰 顺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
丰国土资听告字[2017]306号
八乡山镇贵人村三联队第四、五、六小组经济合作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们社共有的集体土地0.6104公顷,其中:旱地0.2312公顷、林地0.1363公顷、养殖水面0.1522公顷、建设用地0.0148公顷、未利用地0.0759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邮编:5143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丰顺县国土资源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0日 丰 顺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
丰国土资听告字[2017]307号
汤坑镇铜盘村下门经济合作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社集体土地1.680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6809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邮编:5143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丰顺县国土资源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0日 丰 顺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
丰国土资听告字[2017]308号
汤坑镇铜盘村高桥经济合作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社集体土地0.013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136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邮编:5143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丰顺县国土资源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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