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征地信息公开专栏 > 批次(或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名称 > 征地听证信息

听证告知书(2017年度第六批次)

来源:丰顺县国土资源局   2018-07-10 09:35:37   点击:- 【 字体: 】  

丰 顺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

丰国土资听告字[2017]266

留隍镇环市村东洋二组经济合作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2.3980公顷,其中:园地0.0881公顷、林地0.0412公顷、养殖水面0.0035公顷、未利用地2.2652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邮编:5143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丰顺县国土资源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10


丰 顺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

丰国土资听告字[2017]267

留隍镇环市村东洋三组经济合作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6709公顷,其中:林地0.2613公顷、建设用地0.0538公顷、未利用地0.3558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邮编:5143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丰顺县国土资源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10


丰 顺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

丰国土资听告字[2017]268

留隍镇环市村东洋一组,二组,三组,埔径一组,二组,三组经济合作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们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2.1530公顷,其中:旱地0.2186公顷、园地7.7291公顷、林地3.2528公顷、养殖水面0.0725公顷、建设用地0.1469公顷、未利用地0.7331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邮编:5143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丰顺县国土资源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10


丰 顺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

丰国土资听告字[2017]269

留隍镇环市村东洋一组经济合作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3.2196公顷,其中:旱地0.0032公顷、园地0.0713公顷、林地0.0747公顷、养殖水面0.3982公顷、建设用地0.0246公顷、未利用地2.6476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邮编:5143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丰顺县国土资源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10


丰 顺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

丰国土资听告字[2017]270

留隍镇环市村龙舌埔经济合作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3774公顷,其中:林地0.0601公顷、未利用地0.3173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邮编:5143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丰顺县国土资源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10


丰 顺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

丰国土资听告字[2017]271

潘田镇经济联合总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5443公顷,其中:养殖水面0.0964公顷、未利用地0.4479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邮编:5143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丰顺县国土资源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10


丰 顺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

丰国土资听告字[2017]272

潘田镇流坑村广福田二队经济合作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001公顷,其中:养殖水面0.0001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邮编:5143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丰顺县国土资源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10


丰 顺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

丰国土资听告字[2017]273

汤坑镇东里村东山经济合作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497公顷,其中:旱地0.0075公顷、建设用地0.0422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邮编:5143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丰顺县国土资源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10


丰 顺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

丰国土资听告字[2017]274

汤坑镇东里村老寨坪经济合作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3825公顷,其中:旱地0.3470公顷、建设用地0.0355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邮编:5143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丰顺县国土资源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10


丰 顺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

丰国土资听告字[2017]275

汤南镇新铺村大草埔经济合作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2297公顷,其中: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1.2228公顷、建设用地0.0069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邮编:5143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丰顺县国土资源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10


丰 顺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

丰国土资听告字[2017]276

汤南镇新铺村高美,新厝,世德围,大草埔,石门细经济合作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们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231公顷,其中: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31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邮编:5143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丰顺县国土资源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10


丰 顺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

丰国土资听告字[2017]277

汤南镇经济联合总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180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180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邮编:5143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丰顺县国土资源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10


丰 顺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

丰国土资听告字[2017]278

汤南镇阳光村福宁围经济合作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484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4847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邮编:5143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丰顺县国土资源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10


丰 顺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

丰国土资听告字[2017]279

汤南镇阳光村面前埔经济合作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01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016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邮编:5143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丰顺县国土资源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10


丰 顺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

丰国土资听告字[2017]280

汤南镇阳光村群乐经济合作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2.228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2.2283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邮编:5143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丰顺县国土资源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10


丰 顺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

丰国土资听告字[2017]281

留隍镇经济联合总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0.0611公顷,其中:林地0.0611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邮编:5143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丰顺县国土资源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10


丰 顺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

丰国土资听告字[2017]282

留隍镇上湾村上湾经济合作社: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3505公顷,其中:林地1.0365公顷、养殖水面0.1331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809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养老保障。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的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丰顺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丰顺县新世纪广场侧,邮编:514300)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丰顺县国土资源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01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