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住房保障“十四五”规划与“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和《2021年至2025年丰顺县住房保障任务目标》等文件精神,现对丰顺县2023年度(第二批)申请住房保障3户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经济收入、住房状况等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反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电话,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7日至5月23日,受理单位: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电话:0753—6188344,传真:0753—6188344,邮箱:fszfbz@163.com;地址:丰顺县汤坑镇金湖开发区顺和路51号,邮编:514300。
附件:丰顺县2023年度(第二批)申请城镇住房保障困难家庭公示名单.xls
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7日